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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6/01/11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 族人質疑撥款延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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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,105年7月開始受理申請,原本預計在去年底12月31號前撥放補償金,但有族人反應,至今尚未收到補償金。

原民會回應,原住民11縣市中,目前包括南投縣、嘉義縣、屏東縣,以及台東四縣,至今尚未向原民會提出申請,而已經申請的7個縣市,則是希望在1月20前,撥付補償金給族人。

為避免饋撥款延宕,原民會從106年元旦到4月30號止受理,開放禁伐造林補償申請。

就有立委表示,去年首次辦理太倉促,地方機關人手有限。

由於首次開放申請造林禁伐補償,從檢測確認有無撫育天然苗木,且無荒廢、濫墾濫伐,部落山區幅員遼闊,增加執行難度,且時間緊迫。

至於尚未申請的四個縣市,原民會表示,只要縣政府公文送達原民會,將會儘速發放補償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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